跟团游
费用包含;
1、交通/用车:武汉/桂林往返高铁二等座; 当地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
2、酒店住宿:非星级酒店标准间(未挂星,干净整洁卫生,旅游预备三星标准)。
3、用餐标准:全程2早餐3正餐。(酒店含早,不用不退。正餐餐标15元,正餐10人/桌,八菜一汤)
4、景点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小交通。
5、导游服务:桂林当地地接导游。
6、购 物:全程不进购物店(市民超市/景中店不算店),不强制消费。
7、自 费:不强制消费。
①精华景区推荐收费标准:遇龙河150元、蝴蝶泉100元、聚龙潭100元、银子岩105元、印象刘三姐220元、世外桃源120元。(自费项目收费包含额外增加项目的车费/导游服务费/门票费)
费用不含:
1、不含旅游意外险2、不含景区小交通3、不含单房差4、不含行程所列自费项目及一切私人消费。
■重要提示(请仔细阅读)
1、旅客需提供准确无误的身份证信息,身份证不得过期,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旅客承担。
2、儿童价格为,儿童1.4米以下价格,仅含当地旅游车位、半餐费、导服费,其他超高自理。
3、交通信息备注:武汉/桂林的直达高铁有多个车次,具体车次以实际通知为准(提前一天告知,敬请放心)。
4、在不减少行程景点数量以及不压缩景点游览时间的前提下,景点顺序可能会有所调整。
5、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按旅行社折扣价退费,均不依据挂牌价,自愿放弃不退费用。因为行程内门票均按折扣价成本核算,故老年、学生、教师、军官等证件无重复优惠。
6、旅游期间旅客需听从导游统一安排,不允许擅自离团,中途离团视作游客违约,旅行社有权解除与游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参加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活动,自由活动期间旅客的人身财产若产生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
7、自费项目不强迫参加,未参加的游客需听从导游统一安排,需在景区周边等待,敬请谅解。
8、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信仰较多,敬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要同当地人产生冲突,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品茶、祈福活动,为景区项目,请旅客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诸如此类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
9、当地有许多村民“俗称野马”持假导游证,以超低价吸引外地旅客招揽生意,请注意拒绝此类“导游”,此类“导游”有可能收了钱不办事,或带领外地旅客前往非正常营业场所,存在人身以及财产安全;若旅客因为此类行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
10、因不可抗力素或政策性调价等一切非旅行社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行程更改,我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线路安排,由此所产生的可的相关差价由客人自理。
11、本行程为不强制消费行程,市民超市、景中店不算购物店,如需要购买当地土特产,请咨询导游,导游只给于建议及指引,最终购买权及选择权均为客人自身意愿,导游及旅行社不承担任何旅游购物责任。
12、赠送项目因天气、政策性调整等人力或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无法游览,费用不退,不更换其他景点;
13、桂林为旅游城市,阳朔为当地的一个旅游县;吃、住、行同大城市均有一定的差异,无法同大城市相比较,敬请谅解。
14、行程内景点活动以景区安排为准,花期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以实际情况为准。